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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Phone為什么不抄襲iPhone?

—— 微軟在和蘋果的專利較量中防御為主
作者: 時間:2012-08-15 來源:中文業(yè)界資訊站 收藏

  星期一,一個重量級的高管表示微軟的 設計沒有模仿iPhone,因為微軟早前同時簽訂了禁止抄襲的協(xié)議。當然有交叉授權它的技術專利,蘋果已經將其手頭價值最高的大量設計專利和功能性專利授權給了微軟,包括最為核心的:其設計專利中“獨特的用戶體驗”,蘋果專利授權董事 Boris Teksler 表示雖然被交叉授權的公司屈指可數,但是微軟是其中之一。那為什么微軟心甘情愿簽訂這份協(xié)議、承諾不抄襲呢?

本文引用地址:http://butianyuan.cn/article/135784.htm

  一. 雙方簽有協(xié)議 禁止互相抄襲

  

 

  上面所提的“交叉授權它的技術專利”有一個短板:雙方同時達成了 “反克隆” 協(xié)議,——也就是說微軟無權使用其手頭獲得的專利制造與 iPhone 與 iPad 外形相似的產品,只能作為防御性專利儲備起來,以免訴訟之憂。協(xié)議中的禁止抄襲條款表明,蘋果和微軟在簽署協(xié)議時廣泛考慮到了功能、用戶體驗,以及產品的物理形態(tài)。協(xié)議使用了范圍很廣的語言描述,這意味著微軟不能抄襲iOS設備的用戶界面和硬件。然而,這些保護條款的界限說明并不清晰,例如該協(xié)議禁止那些“雷同或實質上雷同”的產品。但到底什么樣的元素才能構成“實質上雷同”的用戶界面或產品呢?誰也不知道。

  據博客主Florian Mueller披露,蘋果每臺設備要為318慣性滾動專利付2.02美元版稅;915滾動API專利3.1美元版稅;163 觸摸變焦和導航專利2.02美元版稅。不過蘋果曾強調每臺設備設計和外觀價值為24美元,這些版稅不知也是否算在其價值里面。

  微軟方面也從未正式宣布他們跟蘋果達成的這份協(xié)議,也沒聽說過微軟為蘋果專利付過費的傳聞,所以很有可能交叉授權是為了雙方都平等。

  二. 微軟通過手頭價值極高的技術專利以交叉授權的形式,得到了大量設計和功能性專利,以保不時之需,免站被告席

  但問題是,為什么微軟要簽訂這些專利授權協(xié)議,授權了還偏偏不能使用。最可能的情形就是這些專利授權提供了一個“安全網”,在某些有爭議的地方可以達成合作,例如單獨的“觸摸變焦和導航”專利。舊金山老牌法律公司 Ropers Majeski Kohn & Bentley 合伙人Neil Smith表示,他并不明白什么是“克隆”,用一個許可協(xié)議來限制專利并不是很合適的事情,專利授權應該是用來干別的更有意義的事情的,而不是狹隘的“反克隆”。

  微軟可能只是把這個專利授權當做一項安全措施,但并沒有真正去利用它。且事實是微軟似乎在用一種特殊的方式進入移動界,微軟采用的許多元素,從 Metro/Windows 8的風格到設計,界面的動態(tài)方塊、“Home”鍵幾乎都是自己原創(chuàng),很難想像微軟會因為達成了協(xié)議而刻意與iPhone、iPad區(qū)別開來。

  當使用微軟Surface時,跟iPad感覺很不一樣,“滑動”是微軟導航的主方式,用戶主要是橫向滾動屏幕來訪問更多的內容;iPad則主要是向下瀏覽這些頁面,下面還有一些列的文件和圖標。

  

 

  由此可看出,“老奸巨猾”的微軟在和蘋果的專利較量中,防御為主。這樣,即使像蘋果這種常常上法庭打專利官司的公司,也不敢輕易讓微軟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



關鍵詞: 蘋果 Windows 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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