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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比竇娥還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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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迎九 時間:2006-08-08 來源:EEPW 收藏

金錢成了法律的砝碼,情與法的搏斗,一場打不完的專利官司

不白之冤

    近日,美國(矽瑪特)與關于知識產權的糾紛不斷升級。稱炬力侵權案勝訴,將在2006年9月15日生效;與此同時,炬力也鄭重宣布:美國聯(lián)邦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院的最終裁定將延遲,9月15日才見分曉;如果敗訴,僅僅意味著含有炬力的產品不能銷往美國(美國業(yè)務只占炬力產品的不到10%)。

    二家公司看起來都比竇娥還冤。孰是孰非,每個讀者的心里恐怕都有個尺度,但不想說——由于各種因素左右……。由于本網站8月隆重推出特色專題,筆者斗膽不得不說,如果冒犯了哪家的利益和尊嚴,還請多包涵。

:十年磨一劍遭效仿,冤!
    筆者是國內最早接觸SigmaTel的媒體記者之一。筆者認為,SigmaTel的成功,沒有什么先天靠山,是用實力一步一個腳印地走出來的。大概在3~4年前的10月,我去香港時,第一次接觸一家名叫SigmaTel的讀起來很拗口的公司,參加他們的媒體早餐見面會,當時SigmaTel的市場人員興奮地向大家展示其研發(fā)的各種芯片及裝載了其芯片的MP3播放機,與此同時,在座的我的大腦也在高速地運轉,權衡著該如何發(fā)這家公司的新聞稿。

    說實話,SigmaTel當時太小了,又不為人知。我見過很多這樣的小公司,這些小公司往往由于各種原因,不可能成長為業(yè)界的鴻鵠。而在這個世界,人們非常勢力地歡呼勝利者,鐘愛錦上添花,其實少數(shù)勝利者往往是踏著無數(shù)失敗者的遺骸走過來的。由此,我不僅關注中小公司(我的本性是喜歡走訪那些從沒聽說過的新公司的),還對他們有種惻隱之心。

    于是,我還是在《電子產品世界》的特殊版位發(fā)了一條的消息,主要介紹了SigmaTel在香港成立亞洲設計中心,并且強調該公司是做混合數(shù)字音頻SoC(系統(tǒng)芯片)的,以便讀者能更容易地記住這家公司的名字。

    幾年來,我看著SigmaTel漸漸長大。SigmaTel沒有豪門巨子的血緣關系,沒有云集美國名校的精英(例如師出斯坦福-伯克利分校,MIT,哈佛商學院等),更沒有雄厚的資金作后盾(前幾年沒有廣告預算),該公司當時的方向甚至也不起眼(一些歷史悠久的音頻大鱷對此領域還沒有看透呢),但SigmaTel熬過了最艱難的時期,現(xiàn)在成功了,成名了,成了MP3行業(yè)的先驅;不想正在春分得意之時,卻發(fā)現(xiàn)殺出的血路后,正趕上來一股“天地不怕”的追兵,要是換誰也會恨得半死,拿起武器捍衛(wèi)自己神圣的熱土。

若說SigmaTel拿知識產權無理取鬧,冤!

炬力:突出重圍又陷地雷陣,冤!

    ,是中國IC設計業(yè)的驕傲之一。我國的IC設計業(yè),像半導體行業(yè)的各個門類一樣,成長也十分不容易,大家都一直盼望著有朝一日擠進世界IC設計之林。十年前,有志之士就展開了追逐夢想的馬拉松長跑,處于第一方陣的先由中國華大集成電路設計公司領跑,后來大唐微電子、杭州仕蘭等居上,從去年開始,炬力一馬當先。炬力,在我們眼里,更維系著幾分民族情結。

    我曾就此事詢問過上海半導體行業(yè)協(xié)會的一位元老,他說,中國企業(yè)要前進,不要怕打官司,專利糾紛永遠也打不完,等打完了,你也許已經成功了;如果怕官司,你連成功的機會都沒有。的確,要成功必須會遇到前方的路障,有的是技術壁壘(例如CPU把門檻抬得很高),有的是市場壁壘,有的是專利壁壘(典型的是高通CDMA專利),因此,前進就不可能不觸犯。

    后面的人就永遠必須在后面嗎?往前多走一點,就不行嗎?冤!

冤中取樂:官司打出了名氣

SigmaTel因為知識產權官司,引起了半導體業(yè)的矚目。

    面對官司,炬力也開始了權益保衛(wèi)戰(zhàn),2005年已經為此花費了500萬美元。炬力公司的核心人物之一就有法律專家,可見對知識產權問題沒有小覷。公司CEO葉南宏已經身經百戰(zhàn),他苦笑著說,實際上炬力多年來官司纏身,已經習以為常;有時官司還意外地幫助他們成功了。他講了這樣一件事:幾年前,他在美國硅谷時,一次芯片賣不出去而苦惱,客戶卻來主動找他要求訂貨,原因是那些大牌的競爭對手在告發(fā)炬力,說明炬力的產品肯定做得好,才會引起了競爭對手的嫉妒,因此在三家競爭者中炬力脫穎而出。

    同時,在IC業(yè),專利糾紛從來沒有停止過。炬力是我國臺灣投資背景的公司,葉南宏先生也是臺灣人,說臺灣幾大IC公司多年來動輒擊鼓升堂,官司年年連連。在美國,這樣的官司更是司空見慣。

    炬力談了這次專利糾紛的部分內容,其中SigmaTel的專利中有這樣一條規(guī)定,大意是:為了提高頻率(為了功能豐富、速度提高,通常要把芯片處理器的頻率提高),不能采用降低電壓(筆者注:還是不能加大電流?記不清了)的方法。眾所周知,P=f*V或P=f*V2,在功耗P不變或更低的情況下,頻率f若是更高,通常采用降低電壓V的方法。因此,為了生存,炬力不得不不怕打官司。冤!

知識產權法合理嗎?冤!

    我曾問炬力的葉南宏先生,你認為當前的專利制度是否有些不完善的地方。他沒有回答,只是沉浸在維護炬力的權益之戰(zhàn)中。

    但是,筆者認為有!我曾看到反對專利過保護的文章,說如果專利設置過多,反而限制了技術的進步。例如P=f*V,又例如,筆者曾訪問過一家做可配置處理器IP(知識產權)的廠商,問:你總說你的可配置處理器是未來的方向,我們也這樣認為,但為何你的競爭對手沒有這樣做呢?該公司的回答是:我們已經為可配置處理技術申請了100多項專利,為此,競爭對手很難涉足此領域了。

    這些公司比比皆是,也難以厚非,因為沒有觸犯法律。但是我認為一些法規(guī)部門對專利的尺度還要更好地把握,否則專利成了限制技術自由發(fā)展的地雷陣。同時,一些走在技術前列的公司,可以考慮適當減少專利保護,這是因為當今是個開放的世界,PC機, Java,Linux等操作系統(tǒng)都是開放的,為這些開放的公司也帶來了商業(yè)上的好處;況且世界這么廣大,每個廠商都應該可以有生存的權利。

    否則,由于金錢往往是法律的重要砝碼,孰是孰非,恐怕永遠也洗不清。

    很多廠商經歷過官司,也經歷過有口難言的氣惱,盡管冤,但后來也無可奈何,平息下來。誰叫我們生活在這個混沌的世界呢?關鍵是找到自己合適的定位,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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