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電池回收遭遇寒冬 誰來破解僵局?
國外實施“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
本文引用地址:http://butianyuan.cn/article/201611/339976.htm發(fā)達國家主要通過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機制,充分實施“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約束整個電池生命周期的各個相關主體,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主體進行嚴厲的懲罰。
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和電池回收指令是德國電池回收法規(guī)的立法依據。電池生產商必須在政府登記,承擔主要回收責任,銷售商要配合電池生產商的電池回收工作,而終端消費者需要將廢舊電池交回指定的回收網絡。
美國相繼成立非盈利性的公共服務組織“可充電電池回收公司”和“美國便攜式可充電電池協會”,向公眾進行宣傳教育,引導公眾配合廢舊電池的回收,從而保護自然環(huán)境?!翱沙潆婋姵鼗厥展尽碧峁┤齻€方案來收集、運送及重新利用廢舊可充電池。包括零售回收方案、社區(qū)回收方案、公司企業(yè)和公共部門回收方案。
從國外相關企業(yè)的布局來看,2015年,博世集團、寶馬和瓦滕福公司就動力電池再利用展開項目合作,該項目利用寶馬ActiveE和i3純電動汽車退役的電池建造2MW/2MWh的大型光伏電站儲能系統。
日產公司與住友商事合作成立4REnergy公司,致力于電動汽車鋰電池的回收利用;本田公司正在研究提取電池內可回收貴金屬的技術,同時與其他金屬廠商合作以推進資源的循環(huán)利用;三洋公司研究制定了電池回收的技術路線,積極開展可充電電池的回收再利用工作。
構建經濟激勵下的生產者回收體系
從發(fā)達國家電池回收經驗可以看出,在建立廢舊電池的回收體系時,動力電池生產商承擔電池回收的主要責任。當動力電池配套電動車一起銷售給消費者時,消費者擁有動力電池的所有權,也有義務交回報廢的動力電池。
該模式下的回收網絡由動力電池生產商利用電動汽車生產商的銷售服務網絡改建,而且電動汽車生產商有責任配合對其產品中所使用的動力電池進行回收。
生產商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具有控制力,因為它掌握著產品的全部信息,決定了產品對環(huán)境的影響程度。
回收流程為:動力電池生產商利用電動汽車生產商的銷售網絡,以逆向物流的方式回收廢舊電池。消費者將報廢的電池交回附近的電動汽車銷售服務網點,依據電池生產商和電動汽車生產商的合作協議,電動汽車生產商以協議價格轉運給電池生產企業(yè),由其進行專業(yè)化的回收處理,電池生產商可以繼續(xù)利用回收的金屬材料。
在回收形式上,實施“以舊換新”的制度促使更多的消費者交回廢舊電池。在消費者更換新電池時,舊電池可以抵扣新電池的部分價款。報廢汽車拆解企業(yè)在回收帶有動力電池的電動汽車時,應給予消費者一定的現金補償,之后將廢舊動力電池銷售給動力電池生產商。
行業(yè)聯盟回收動力電池模式:由行業(yè)內的動力電池生產商、電動汽車生產商或電池租賃公司組成,并共同出資設立專門的回收組織,負責動力電池的回收??梢员苊庥捎陔姵厣a商單個企業(yè)實力有限導致回收的電池數量不夠、資金有限和回收渠道少的問題。
第三方回收模式:需要獨自構建回收網絡和相關物流體系,負責回收委托企業(yè)售后市場生產的廢舊動力電池,之后運回回收處理中心,進行專業(yè)化的回收處理。在電動汽車最終報廢進入汽車拆解企業(yè)后,汽車拆解企業(yè)可以將廢舊動力電池銷售給第三方企業(yè)。
建立回收模式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回收設備、回收網絡及人力資源的建設。對于大型動力電池生產商,其產品種類繁多、產銷量較大,有較強的技術、經濟實力自己回收電池;對于中小型企業(yè),自己回收需要大量的投資,會影響企業(yè)核心業(yè)務的發(fā)展,所以可以選擇和其他組織合作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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