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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D牌照:遲發(fā)不如早發(fā)

作者: 時間:2015-02-15 來源:通信世界網 收藏

  從2013年12月,工信部向三大運營商頒發(fā)牌照以來,牌照就始終處在一個相當尷尬的地位。工信部像擠牙膏一樣,分4批,讓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分別在56個城市開展了TD-LTE與 LTE的混合組網試點,而何時全面開放至今尚無定論。

本文引用地址:http://butianyuan.cn/article/269948.htm

  

FDD牌照:遲發(fā)不如早發(fā)

 

  牌照是否需要正式頒發(fā)? 答案:必須的

  盡管FDD牌照正式頒發(fā),也只是讓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在全國范圍內以混合組網的方式構建網絡,而TD-LTE仍然在其中發(fā)揮重要作用。但FDD牌照仍然必須正式頒發(fā),其原因有二:

  首先,若不頒發(fā)FDD牌照,整個產業(yè)的前期投入將均成為“沉沒成本”。產業(yè)中的前期投入,一是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已經投入的網絡建設成本,這其中既有在56個試點城市中的投入,也有在非試點城市中搶先的投入;二是終端廠商 與設備廠商的投入。即便官方允許56個城市采用混合模式,其余城市采用單獨TD-LTE的模式,相信中國聯通與中國電信依然會放棄混合模式,畢竟在全國范圍內運行兩種類型的網絡,既不利于網絡運維,也不利于獲得產業(yè)全面的支持。

  其次,若不頒發(fā)FDD牌照,不利于國內企業(yè)走出去。國際經濟秩序的建設本來就是一個在相互利益交換中,最終達到平衡狀態(tài)的過程。我國企業(yè)走出去,意味著需要允許國外企業(yè)走進來,以通信設備領域為例,華為、中興在世界范圍內攻城略地,常面臨各類政治門檻,這些門檻的消除,同政府間談判,最終適度允許國外設備商進入中國有密切關系。要在國外推廣TD-LTE或者是TD-LTE與FDD LTE混合的模式,一方面要在中國建立成功的案例,另一方面也要允許掌握FDD LTE核心技術與產品的國外廠商進入中國,才能讓掌握TD-LTE核心技術與產品的國內廠商更好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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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FDD 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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