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研究生討薪的黑色幽默
也許懾于北京師范大學響當當?shù)念^銜,也許懾于研究生這個高等知識分子群體在社會上的影響,反正,經過“圍攻”與“威脅”,28名研究生終于討要回了自己的“血汗錢”。對這次討薪,一名研究生用“縮水的自尊”反思他們的“勝利”。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討薪者是知法、懂法的研究生。他們完全可以用“高明”的途徑,比如,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或組織起來,選派代表直接與相關公司負責人對話,或通過學校老師或領導來給公司施加壓力,推進問題的解決等。但事實并非如此。他們的討薪,給社會留下很多尷尬的“話柄”。比如,集體圍攻公司,有破壞社會秩序之嫌;雙方爭議有太多的歧異,像學生們在網上反復提及的“欠薪100天”之說,公司聲稱純屬子虛烏有。原來,這些研究生在北京西門公司打工時,根本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工資支付的期限和方式,結果招惹諸多薪酬支付糾紛。
假如這樣的討薪事件發(fā)生在農民工身上,恐怕沒有人感覺奇怪。因為簽訂勞動合同不規(guī)范,引發(fā)諸多勞資糾紛,甚至上演爬塔吊、自焚、自殺,以及堵路、圍堵等極端“暴力”討薪事件,已屢見不鮮。但有知識、有文化、懂法律、富有理性的名牌院校研究生們,其討薪的手段與導致欠薪的原因,為什么就同農民工毫無差別,如出一轍呢?
回想以前,我們曾對農民工的討薪扣上了太多的高帽,給予了太多的譏諷。比如,指責農民工不懂法,不知道依法維權,不知道防范風險、保護自己等。認為他們跳樓、爬塔吊的維權方式,是“作秀”。個別地方執(zhí)法部門甚至明令規(guī)定類似討薪方式是違法行為,要依法給予拘留等治安處罰。但是,面對北師大28名研究生的討薪,我們將給予怎樣的評價和譴責?也許,我們以往強加給農民工的“高論”,恐怕都失靈了,站不住腳了。
北師大28名研究生的討薪,給了全社會一個響亮的耳光。事實證明,不論是高智商還是低智商,不論是高學歷還是低學歷,不論是懂法者,還是不懂法者,幾乎都要遭遇討薪的困境、維權的困境。倘若一個事件的發(fā)生是偶然的,我們可以就事論事;假如一種事件經常性發(fā)生,則要反思社會制度設計。
假如法律讓人敬畏和信仰,假如社會誠信構建完善,假如維權渠道暢通,社會何來惡意欠薪?何來暴力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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