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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十問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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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時間:2008-01-09 來源:信息產業(yè)部 收藏

  為了幫助廣大電子信息企業(yè)和關注防治工作的人士學習、理解《控制管理辦法》,我們嘗試就一些大家提出的主要問題進行了解答,僅供參考。
    
一、問:信息產業(yè)部等七部門為什么要制定《管理辦法》,制定這樣一部部門規(guī)章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答:制定《管理辦法》的目的和意義有五個方面:(一)將防治作為廢舊電子信息產品回收處理再利用工作的基礎性工作,體現(xiàn)“污染防治,預防在先”環(huán)境保護原則,落實“從源頭抓起”的工作思路;(二)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納入行業(yè)管理,法制化;(三)實現(xiàn)有毒有害物質在電子信息產品中的替代或減量化,保護環(huán)境,節(jié)約資源;(四)實現(xiàn)電子信息產業(yè)結構調整,產品升級換代,確保電子信息產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五)積極應對歐盟兩指令。

二、問:《管理辦法》的出臺對我國電子信息產業(yè)將會帶來哪些影響?

  答:出臺《管理辦法》意義重大,《管理辦法》將會給我國的電子信息產業(yè)的發(fā)展帶來巨大的影響。首先,出臺《管理辦法》將會促使我們認真思考和調整產業(yè)的發(fā)展思路,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去認識、制定產業(yè)的發(fā)展目標,怎樣努力貫徹中央提出的堅持科學發(fā)展觀、建立節(jié)約型社會、以人為本、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型的電子信息產業(yè)。其次,將會促使我國的電子信息產業(yè)能夠緊跟當前世界范圍內的一場基于資源節(jié)約和環(huán)境保護的技術革命,促進產業(yè)結構的調整、產品升級換代、提升(保持)我國電子信息產業(yè)的國際競爭力。第三,過去,我們對于電子信息產業(yè)在國民經濟與社會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看得比較多,我們更多的是看到了電子信息技術在改造傳統(tǒng)產業(yè)、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過程中的“倍增性”、“滲透性”?,F(xiàn)在,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問題開始提到議事日程了,我們要跟上這個步伐,一定要努力將我們的電子信息產業(yè)轉變?yōu)樽瞽h(huán)保的、最節(jié)約資源的綠色產業(yè)。第四,《管理辦法》的出臺的確會給進入我國市場的所有電子信息企業(yè)一個壓力,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后,所有進入中國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必須按照《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在給予你的過渡期內做到有毒有害物質的替代或減量化。在短期內,《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將會給企業(yè)帶來成本增加的壓力,但“水漲船高”,由于所有企業(yè)的壓力是一樣的,因此,不會影響企業(yè)間的競爭力。從長遠看,《管理辦法》將使得企業(yè)在新一輪的技術革命中得到提高。

三、問:歐盟在2003年2月發(fā)布了兩個指令,其中之一是RoHS指令,中國的《管理辦法》和歐盟RoHS指令有何異同?

  答:中國的《管理辦法》和歐盟的RoHS指令相同之處有四個方面:(一)都是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二)主要目的是為實現(xiàn)電子電器類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禁止使用和減量化);(三)都涉及貿易活動(貨物貿易);(四)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時一樣的,都是六種: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lián)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中國的《管理辦法》和歐盟的RoHS指令有六個方面的不同:(一)中國的《管理辦法》無需轉換低一級的法律規(guī)范性文件就可以直接實施;但歐盟的RoHS指令無直接約束力,需要轉換成歐盟成員國法律(法規(guī))才可以實施。(二)中國的《管理辦法》調整對象為電子信息產品,歐盟的RoHS指令調整對象為交流電不超過1000伏特、直流電不超過1500伏特的電子電器設備;歐盟RoHS指令的調整范圍和對象比中國的《管理辦法》要更寬、多。(三)中國的《管理辦法》對有毒有害物質控制的監(jiān)督管理采用目錄管理模式;目錄以“窮舉法”方式形成;歐盟的RoHS指令將 WEEE指令中的八大類產品全部放入,然后再對其中有毒有害物質控制技術尚不夠成熟、經濟上不可行產品采用“排除法”予以“豁免”。(四)中國的《管理辦法》于2006年2月28日頒布,2007年3月1日開始實施,有毒有害物質限制和禁止時間尚未確定;歐盟的RoHS指令的時間表是:2003年2月13 日《指令》頒布,2004年8月13日轉為歐盟成員國法律(法規(guī)),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所以,歐盟的RoHS指令實施時間要比中國的《管理辦法》早,歐盟限制與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時間也比中國造一些。(五)中國的《管理辦法》貫徹實施需要制定“標準”和“目錄”,制定“目錄”需要“標準” 支撐;歐盟的RoHS指令《指令》的貫徹只需要標準的支撐。(六)中國的《管理辦法》中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采取了“兩步走”方式,第一步,在《管理辦法》生效之日起,僅僅要求進入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以自我聲明的方式披露相關的環(huán)保信息;第二步,對進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實施嚴格監(jiān)管,需要實現(xiàn)有毒有害物質的替代或達到限量標準的要求,然后要經過強制認證(3C認證)才可以進入市場;而歐盟的RoHS指令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采取的是“自我聲明”的方式,但歐盟的要求是“一步到位”,“自我聲明”的前提是要你做到有毒有害物質的達標。{{分頁}}

四、問:《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3條“電子信息產品”的定義不是很具體,一個企業(yè)如何根據這個定義去判斷自己的產品是否是“電子信息產品”?

  答:我們在《管理辦法》頒布后將公布一個電子信息產品細目及其釋義,這個細目是依照經國家統(tǒng)計局確認的《電子信息產業(yè)行業(yè)分類目錄》、并依照《管理辦法》的調整范圍要求做出的。有了這個細目和釋義后,業(yè)內的每一個生產者就可以方便地“對號入座”,可以確認自己生產的產品是否屬于“電子信息產品”范疇了。

五、問:《管理辦法》中沒有類似于歐盟RoHS指令一樣的任何關于豁免的條款,以及要求豁免的方法,這是為什么?

  答:歐盟RoHS指令首先將所有直流電1500伏特以下、交流電1000伏特以下的電子電氣產品全部放入約束的范圍,然后就其中所謂“技術尚不成熟、經濟上不可行”的產品進行“豁免”,歐盟的“豁免”不是無限期的;但《管理辦法》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采用了“目錄管理”的模式,與歐盟RoHS指令采用的方法不同,《管理辦法》設置了一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這個目錄一開始是空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技術上已經成熟、經濟上尚可行”的實現(xiàn)了有毒有害物質替代的或者符合了限量標準的產品將被放入目錄,不放入目錄就意味著暫時被“豁免”。因此,《管理辦法》不需要、也沒有必要設置關于豁免內容的條款。

六、什么是目錄管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是如何形成的?

  答:目錄管理是《管理辦法》確定的有別于歐盟RoHS指令的對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進行控制的管理方式。它的目標對象是所有現(xiàn)在已知含有六種有毒有害物質的電子信息產品,當確認其中某類產品已經實現(xiàn)產品的替代或有毒有害材料替代,或已經確認替代難以實現(xiàn)但可以做到符合限量的標準,對相關行業(yè)來說已經實現(xiàn)了“技術上成熟,經濟上可行”,則該類產品將被放入“目錄”中,實行3C認證?!澳夸洝钡男纬蛇^程將是漸進的,目錄的形成過程將依照一定的程序,如征求相關企業(yè)意見,專家評估等。目前,我們已經起草了一個有關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制定程序的規(guī)定的草案,希望將目錄的制定過程法制化。目錄制定程序問題要先予以確定,然后才會進行什么產品會進入目錄、何時進入目錄問題的研究。

七、問:《管理辦法》確定的對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可以形象地比喻為“兩步走”,請具體闡述一下。

  答:《管理辦法》確定的對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過程的確是分為“兩步走”。“第一步”是,在《管理辦法》開始實施(生效)時,我們僅僅是要求所有進入市場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電子信息產品進行“明示”:即采用貼標識或寫在產品說明書里的方式,告訴你的下游用戶(消費者),在你的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含量,環(huán)保使用期限和在廢棄時可否回收利用等;此時,對這些產品,并沒有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替代或限量的要求?!暗诙健笔牵斈愕漠a品進入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重點管理目錄時,你的產品要麼是做到了對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替代,要麼是達到了限量的標準,這些要經過嚴格的3C認證的合格判定才可以進入市場。

八、問:按照《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似乎所有進入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都要進行RoHS認證,但認證過程在《管理辦法》中沒有明確,不知道認證會不會增加生產商、銷售商、進口商的負擔?

  答:由于《管理辦法》對電子信息產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的限制與禁止采用了“目錄管理”模式,因此,只有進入“目錄”的產品才會被進行3C認證,在《管理辦法》開始施行(生效)時,沒有進入“目錄”的產品并不需要進行3C認證。由于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因此,企業(yè)將會有足夠的時間做好相關的準備。對進入目錄的產品實施3C認證必然會增加生產這類產品的成本,這是毫無疑義的,但對所有企業(yè)來說都是一樣的,中外企業(yè)、生產商、銷售商、進口商都是一樣要求的。

九、問:《管理辦法》2006年2月28日頒布了,它將于一年之后開始施行,但有毒有害物質的限制與禁止的實施期限還沒有時間表。這里出現(xiàn)了“頒布時間”、“施行時間”、“有毒有害物質限制與禁止的事件”三個時間,請問這三個時間各是什么意思?{{分頁}}

  答:《管理辦法》的頒布時間是指正式發(fā)布的時間,從這天開始不再進行征求意見和修改了;施行時間是《管理辦法》法律效力生效的時間,從這一天開始,除了關于進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有關規(guī)定未開始執(zhí)行,其他的規(guī)定都開始執(zhí)行了。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電子信息產品進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時間目前還沒有時間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是這樣規(guī)定的:“信息產業(yè)部商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環(huán)??偩郑鶕a業(yè)發(fā)展的實際狀況,發(fā)布被列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電子信息產品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實施期限?!币虼耍M入目錄的產品實施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的時間在《管理辦法》中并未確定。

十、問:從《管理辦法》的內容安排可以看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和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將成為《管理辦法》的兩個重要支撐。有關目錄的問題前面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但有關標準的制定情況介紹得不多。請介紹一下標準制定的進展情況。

  答:我部已經在2004年啟動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的制定工作。我們的思路是:積極跟蹤、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完成國標委委托的起草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濃度檢測程序國家標準的任務;制定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行業(yè)標準。目前,我們已經派員積極參與了國際IEC/TC111的活動,在國標委的統(tǒng)一協(xié)調下,牽頭組織了中國對應TC111的WG3的一個技術委員會(目前暫稱為中國WG3工作組);組建電子電器產品有害物質濃度檢測程序國家標準工作組的工作已經完畢;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行業(yè)標準工作組已經在2004年10月組建完成,已經開始了制定電子信息產品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標準、檢測標準、無鉛焊接標準、認證與標識標準的工作。目前,已經立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行業(yè)標準有八個:其中有《電子信息產品中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電子信息產品中限用物質的檢測方法》、《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識及要求》、《無鉛焊料的化學成分》和四個無鉛焊料的材料標準。目前,前三個標準的制定進展較為順利,已經完成了送審稿,擬提交部專門管理標準的技術基礎辦公室進行審定,之后將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提交部長專題會審議,最才可以發(fā)布。標準發(fā)布后,企業(yè)依照《管理辦法》進行準備才能有所依據。由于標準的制定程序較多,時間較長,一時半時難以出臺,所以,我們延長了《管理辦法》的生效時間。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的制定過程一是非?!皹藴省?、規(guī)范,我們嚴格按照標準的制定程序,成了標準組,制定了章程;二是公開、透明,標準組的大門是敞開的,標準組最初成立時僅有三十多家企業(yè)、單位,目前已經有八十多家企業(yè)、單位;三是標準的制定也盡量去和國際標準接軌,力爭“等同采用”,由于國際標準目前僅僅處在草案提出的階段,出臺尚待時日,所以,我們是通過跟蹤、參與,了解信息,力爭使我們的行業(yè)標準具有“高起點、與國際標準看齊”的特點,使得其在將來可以順利地轉換為等同采用國際標準的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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