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率不足5%!研究生“嚴出”難在哪兒?
近年來,國內高校屢屢傳出研究生學位申請資格被取消的新聞。實際上,雖然國家層面多年前就已發(fā)文表示要完善和落實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但我國高校研究生培養(yǎng)并沒有做到真正的“嚴進嚴出”,如國外高校博士生分流率約為30%,而我國則不足5%。這背后原因何在?
《中國科學報》大學周刊針對研究生淘汰難所涉及到的五個核心問題,分別邀請高等教育研究專家和一線學者撰寫文章,試圖厘清其間存在的深層次問題,為未來尋找答案。
問題一
做到“嚴進嚴出”了嗎?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沈文欽:
碩士生博士生分流問題應分開看
首先需要明確,在研究生培養(yǎng)領域,“分流”并不等同于“淘汰”,因為前者既包括由于各種原因而被迫中止學業(yè)的研究生,也包括主動放棄讀研的學生,對于后者而言,“淘汰”一詞并不適用。
在很多人看來,我國高校的碩士研究生分流率很低,這點其實并不奇怪。在世界范圍內,碩士研究生的分流率都不高,這是因為碩士生本身只是本科向博士的一個過渡階段,因此對其作過高要求并不合理。
而且,由于不同培養(yǎng)單位的水平不同,對于碩士生畢業(yè)的要求有著不同的規(guī)定也很正常,這就好比我們不能將對一名北京大學碩士生的要求與普通地方高校碩士生的要求畫等號。事實上,我也曾看到過一些國外知名高校碩士生的畢業(yè)論文,其水平至少不比國內同水平高校的學生論文水平高。
然而,如果我們將視角放在博士生群體,情況就不一樣了。
對比國外,我國博士研究生的分流情況并不理想,更談不上所謂的“嚴進嚴出”。據(jù)我所知,國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分流率大概可以達到30%左右,即100名博士生中有大約30人拿不到最終的學位。而我個人估算,我國博士生的分流率應該不足5%。
造成這一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從研究生個人的角度看,國外博士生往往更看重的是博士生的學術經(jīng)歷,更在乎其所學知識,以及對自身學術能力的培養(yǎng),至于是否拿到最終的博士學位,看得要相對輕一些;而國內博士生受我國傳統(tǒng)考試文化的影響,更加看重最終學位的取得,這也就導致我國的博士生即使中途發(fā)現(xiàn)自己不適合讀博,也鮮有主動退出者。
當然,社會環(huán)境以及輿論對于中途退出的博士生的寬容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博士生的決定。在這方面,我國的輿論環(huán)境相較國外顯然要更嚴苛一些。
除此之外,我國博士生不能“嚴出”的更重要原因,還在于導師群體。
在國外,一名博士生導師通常不敢輕易允許沒有達到標準的博士生畢業(yè),因為其學生的學術能力和導師的名譽是密切相關的,一旦自己的學生被認為很“水”,會給導師的名譽帶來極其不好的影響。因此,導師并不敢冒這個“險”。
然而,目前我國研究生培養(yǎng)領域并沒有形成這樣的文化氛圍,博士生畢業(yè)后的學術能力與水平的高低并不會給導師的學術以及人才培養(yǎng)聲譽帶來影響。相反,如果導師將一名學生淘汰了,反而可能會面臨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且不說導師自身可能會“于心不忍”,學生可能的過激行為以及周邊輿論的影響,也都會讓導師疑慮重重。
因此,我們需要建立一個機制,在博士生培養(yǎng)的各個評審環(huán)節(jié)層層把關,并在這個過程中逐層篩選淘汰不合格的研究生。
以北京大學為例,目前北大通過嚴格要求博士生論文的預答辯環(huán)節(jié),堅決禁止不合格的論文送審,這就可以分流一些不合格的學生。當然,對于分流的學生,我們也需要健全后續(xù)的退出機制。例如,對于直博的學生可以讓他們轉為碩士畢業(yè),使他們有一個更適合自己的出路。
問題二
被淘汰原因何在?
東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趙浚:
被淘汰原因五花八門
研究生為何會遭遇“淘汰”出局?究其緣由,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部分研究生讀研動機不純,為考研而“研”,熱衷于“考”而非“研”。
部分高校和相當一部分本科生為解決就業(yè)問題,將考研作為共同的追求目標。學生大一剛入學就鎖定報考學校、開啟背書模式,由此催生了一批高?!翱佳写髴簟薄翱佳袑I(yè)戶”。這類學校本科畢業(yè)生多受用于應試教育,因死記硬背而“魚躍龍門”,并不具備較好的學術研究能力,讀研后很難適應,更有甚者陷入焦慮、抑郁而自動退學。因此,因考研而讀研,只是看起來風光,實則痛苦難耐,必然導致被分流淘汰。
此外,還有部分跨專業(yè)考生以“好考”“好就業(yè)”為專業(yè)報考標準,對研究生學習規(guī)劃和認識不足,抱著“考上再說”的心態(tài),靠著強大的“背功”貿然涉足生疏的專業(yè)領域。讀研后,由于缺乏專業(yè)知識積累和系統(tǒng)學習,他們往往頻繁變更研究方向,出現(xiàn)“什么都感興趣”“什么都研究不了”的現(xiàn)象,在“朝秦暮楚”的方向選擇中,始終無法針對具體問題展開深入研究,使專業(yè)學習浮于表面,最終無法完成畢業(yè)論文,無果而終。
其次是部分研究生“懶”字當頭,疏于自身管理,延誤學業(yè)。
部分研究生平時對自己要求過低,不能形成自覺鉆研、勤于研究的好習慣。這類研究生總是抱著“來得及”的心理,不上課便煲劇、逛街、旅游樣樣不落,將導師規(guī)勸、同學提醒全然當作耳邊風。每當選題開題、論文寫作、畢業(yè)答辯就“臨時抱佛腳”,導致論文質量低、劣、差,輕則延期畢業(yè),重則因為疏于科研訓練而無法完成畢業(yè)論文寫作。
還有一部分在職研究生將日常工作放在首位,讀研次之。這類學生往往“堂而皇之”地沒時間讀書、寫作和實驗,總能找出諸多沒時間的理由,導師頭疼、自己無奈。這類在職研究生是學校清理畢業(yè)生的“老大難”問題,畢業(yè)時間一拖再拖、一延再延,一到清退便各種“求爺爺告奶奶”,最終因超期而被“清理”。
最后是由于導學關系不對稱,導致研究生被清退。
一方面,部分研究生導師放寬研究生選題方向,鼓勵學生按照自己的興趣“隨便選”,而后發(fā)現(xiàn)學生的選題方向是自己知識體系的“漏洞”,礙于情面又不能明說,硬著頭皮指導下去,使學生“誤入歧途”。有的研究生研究能力較強,能及時“力挽狂瀾”;有的研究生卻會“越陷越深”,最終無法畢業(yè)。
另一方面,由于導師退休或調離等原因,疲于指導或主動性不強,造成研究生無法順利開展科學研究。一些超長學齡研究生由于與導師溝通不力,無法得到導師的有效指導,使資格論文和畢業(yè)論文寫作處于長期停滯狀態(tài),最終導致其無法畢業(yè)。相比之下,一些新導師責任心較強、指導認真負責,研究生畢業(yè)超期情況較少出現(xiàn)。兩相對比,不能不說明體制、考核上存在一定問題。
問題三
遲遲難“淘汰”,導師、學生、高校怎么想?
復旦大學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馬臻:
習以為常的拖延癥和不作
通常,教師在做調研項目時,往往是項目獲批后,拖到后期才“快馬加鞭”;有的教師在寫教材時,也會在和出版社簽約后遲遲不動筆。這種現(xiàn)象被稱為拖延癥,乃常見現(xiàn)象。
讀研也如此。很多學生對做科研懵懂、拖延,進校后還忙于參加各種活動,導致科研進度慢。這種進度慢的問題會被“研一需要上課”的表象所掩蓋,讓師生覺得還可以接受。研究生不斷地把科研任務往后拖,心想著“船到橋頭自然直,大家到時候都能正常畢業(yè)”。
更何況,現(xiàn)在的研究生教育實行導師負責制,院系日常很少直接管理研究生,只是通過中期考核、預答辯等方式監(jiān)管學生完成學業(yè)的進度。有的導師或習慣于實行“放養(yǎng)式”管理,或把學生招進來就是為了“刷工分”,因此疏于管理研究生。
等中期考核時發(fā)現(xiàn)學生的表現(xiàn)不行,院系會給學生整改的機會,一般不會直接淘汰。但此時,學制的一半時間過去了,學生一方面想著“還有補救的機會”,另一方面工作也沒有找,不會在這個時間段輕易退學。
有的研究生主觀上是努力的,但客觀上做科研不順,導師對此可以理解。但有的研究生主觀上不努力,客觀上做科研不順,導師固然“恨鐵不成鋼”,但往往也不會輕易淘汰學生。他們總想著再看看學生的表現(xiàn),也許學生面臨畢業(yè)的壓力,會悔改呢?導師也不愿意直接和學生發(fā)生沖撞,他們怕學生鬧事。
我曾指導過一名在職博士生。她既要忙單位里的工作,又要照顧家庭,只能擠出時間做實驗。她通過了中期考核,但讀到第三年時仍無法畢業(yè),因為科研工作量不足。對此,我一方面感到身心不暢,另一方面又能理解這種情況,心想“課題組多一個學生也好”。延期兩年后,這名學生終于畢業(yè)了。
相比之下,有的博士生讀了更長的時間都無法畢業(yè)。他們或是沒有取得正常的科研進展而把博士讀“僵”了,或是有抑郁癥或個人狀況,或是已經(jīng)忙于自己在校外的工作。這種情況就像居民樓地下車庫里停放的那些輪胎沒氣、布滿灰塵的破自行車一樣,構成了問題。
和院系相比,導師更知道學生的真實情況,也更容易下判斷——這名學生是否還值得培養(yǎng),但導師始終“下不了狠手”。這種情況和國外不同——在美國,研究生如果不聽話或者沒有科研進展,導師在勸導無果后,可以以“沒有經(jīng)費”為由讓學生轉導師,或者在中期考核時不讓學生通過,但這在國內很難做到。
在實行導師負責制的情況下,院系開展程序化的管理,即首先讓學生按照學制進行培養(yǎng),如果學生屆時畢不了業(yè),再讓他們延畢,一直延到不能延為止。院系不會主動把學生“開掉”,除非導師把學生令人“忍無可忍”的表現(xiàn)告訴院系。但國內大學普遍沒有把學生“開掉”的課題組文化,連讓學生轉導師都難。這就像國內大學很少把教職工“開掉”一樣。
問題四
淘汰的“第一動力”來自哪兒?
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研究所副所長彭湃:
分流淘汰的“第一動力”來自政府
目前,分流淘汰制主要針對的對象是達不到畢業(yè)要求的博士生,比如博士論文未通過評審、修學年限已經(jīng)超標、中期考核要求未達標等。這些博士生大多是已經(jīng)有碩士學位后再通過考試或申請考核的,而不是本科直博生。淘汰的結果就是拿不到博士學位,其實屬于清退性質。
然而,目前國際通行的研究生淘汰制,主要針對的其實是直博生。該制度主要學習美國的學術學位博士生培養(yǎng)制度,即對于未通過博士生資格考試但達到了碩士畢業(yè)要求的學生,頒發(fā)一個“安慰獎”性質的碩士學位,即所謂“博士分流到碩士”。這些學生本無碩士學位,因此分流淘汰拿了一個“安慰獎”,也是可以接受的。
我國除極少數(shù)頂尖大學外,直博生占博士生的比例是很低的,所以目前對這一部分學生實施分流淘汰制的壓力較小。并且,這一部分學生總體而言是經(jīng)過精心挑選的,分流淘汰的可能性相對較低。
相較之下,更大比例的非直博生(包括專業(yè)學位博士生)分流淘汰的壓力就很大了。這種壓力來自兩個方面:第一,對于學生而言,他們基本上通過了1~2年的課程學習,完成了論文開題答辯,只是論文(暫時)完成不了。但是,他們至少已經(jīng)讀了3年甚至3年以上的博士了。此時,分流即淘汰,他們要么一無所獲——再頒發(fā)一個同學科門類的碩士對他們來說完全無意義;要么只能拿研究生學歷而無博士學位,這也近似一無所獲。這帶來巨大的沉沒成本、心理剝奪感,乃至自尊心受傷。
第二,對于培養(yǎng)單位而言,壓力更多來自導師。畢竟做好博士論文研究本身就是一個可能失敗和反復的過程,所需時間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導師本身就沒多少博士生招生指標。大多數(shù)導師的想法是給學生適當?shù)难娱L時間補救,總歸能順利畢業(yè)。對于實在做不出來合格論文的,最后讓他們自然淘汰即可。有多少導師有動力讓他們提前作出淘汰學生的決策呢?
由此可見,分流淘汰制的壓力主要來自外部。換句話說,第一動力來自于政府主管部門。最近一年,很多培養(yǎng)單位紛紛出臺相關規(guī)定,主要是政策導向的結果。去年,教育部等三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fā)展的意見》中要求:“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中,積極支持嚴把質量關、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比例較大的培養(yǎng)單位?!边@一規(guī)定具有顯而易見的導向性。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分流退出比例大并不一定代表培養(yǎng)單位在“嚴把質量關”。大比例的學生通不過中期考核或論文達不到要求(而被淘汰),本身反倒說明培養(yǎng)單位存在一定問題——要么是讓很多沒有潛力讀博的學生進了門,要么是對培養(yǎng)過程監(jiān)控不夠、干預不足。用這種逆向激勵政策可能會造成意想不到的結果。其次,分流淘汰的對象大多是所謂ABD博士生(即All but dissertation,除了論文,所有要求都達到)。根據(jù)美國的相關報道,ABD博士生在美國大學約占一半。這本來就是攻讀博士學位的正?,F(xiàn)象。讓培養(yǎng)單位真正成為獨立的研究生教育實體,或許才是提高博士生培養(yǎng)質量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問題五
配套措施如何完善?
清華大學教育研究院長聘副教授李鋒亮:
完善法規(guī),為淘汰分流奠定法理基礎
實施常態(tài)的淘汰制,首先要考慮到可能由此引發(fā)的培養(yǎng)機構與研究生之間的各種糾紛甚至法律訴訟問題。因此,淘汰研究生切勿違反相關法律、條例與規(guī)定。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正處在草案征求意見的過程中,研究生培養(yǎng)機構的相關管理人員應該主動加入到該法案的草案討論中,在為研究生教育質量構筑堡壘的同時,確保研究生淘汰不違反即將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
與此同時,培養(yǎng)機構也需要全面審核、修訂相關研究生的培養(yǎng)規(guī)定、學位評定等細則,使得每一個研究生淘汰的案例都有法可依、有規(guī)可循。
其次,相關新的法規(guī)在頒布和修訂后,務必廣而告之、使其深入人心,讓研究生教育的每一個利益相關者,都熟知研究生淘汰將“動真格的”,且已經(jīng)有了完整、嚴謹?shù)姆ㄒ?guī)作為支撐。
這樣一來,有意報考研究生的群體可以慎重考慮自己的決定,了解即使順利就讀也有被淘汰的風險;在讀研究生群體也可以對照新法規(guī),將其作為自己學習與研究的指南;而社會尤其是媒體一旦知道淘汰制是研究生教育管理中的常態(tài),對研究生淘汰的案例關注度也會隨之下降。如此,申請者、在讀者以及社會對于研究生淘汰制度就會形成一個良性的正反饋,最終達到通過淘汰制實現(xiàn)研究生教育保障的終極目標。
最后,研究生教育培養(yǎng)機構和導師應該正確對待研究生淘汰的制度,要認識到實施研究生淘汰的常態(tài)化,并非是為了提高淘汰率,而是以此來扎緊研究生教育質量的籬笆。培養(yǎng)機構尤其是導師,應該盡力為在讀研究生提供教育、指導、支持與幫助,畢竟一個研究生被淘汰,前期的各種投入(包括學生自身、家庭、導師、培養(yǎng)機構、社會以及國家等的投入)就面臨浪費的風險。
有人可能會關心淘汰后該如何對這些學生進行妥善安排。筆者認為在實施常態(tài)的淘汰制前期還需要考慮這個問題,以保證該制度實施的平穩(wěn)性,比如通過博士生分流給予一定期限,讓被淘汰的學生“復活”。
在該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后,便無需再重點考慮這一問題了。因為該制度實施后,報考研究生的學生應該有足夠的理性預計到被淘汰風險的存在,進而在研究生學習過程中努力去達到相應標準,否則常態(tài)的研究生淘汰制就和當前已有的培養(yǎng)機制基本上相同了。
總之,實施常態(tài)的研究生淘汰制,其目標是為確保研究生教育不隨規(guī)模擴大而質量下滑,而非“末位淘汰”,人為增加被淘汰研究生的規(guī)模。因此,在盡快推行研究生淘汰常態(tài)機制的前提下,培養(yǎng)機構,尤其是導師需要將“教書育人”“立德樹人”擺在首位。同時,必須完善法規(guī)、條例等,將研究生淘汰機制法治化、規(guī)范化和體系化,避免發(fā)生糾紛。而且,應讓研究生教育的每一個利益相關者都熟知相關淘汰機制的建立與實施,保護相關個體的合法權益,避免可能出現(xiàn)的各類惡性事件,全面防止重大負面輿情的產生,防患于未然。
《中國科學報》 (2021-10-19 第7版 視點)
編輯 | 趙路
排版 | 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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