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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設備對電網(wǎng)供電質(zhì)量影響的測量方法及相關標準

作者: 時間:2012-04-10 來源:網(wǎng)絡 收藏

摘要:詳細敘述了的諧波、電壓波動與閃爍的及其相關技術的要點。

本文引用地址:http://butianyuan.cn/article/194098.htm

關鍵詞:諧波電壓波動閃爍測量

Measure of Effect of Equipment Using Electricity

on Electricity Quality Provided by Network

Abstract:Measure of harmonic,voltage fluctuation and flashing as well as those main technical standards are recounted in detail.

Keywords:Standard,Harmonic,Voltage fluctuation,Measure

1引言

供電質(zhì)量是人們關注的熱點,開關電源、晶閘管器件等的大量采用,一方面提高了人們對電能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里形成了大量諧波電流,其后果是使同一的其他電子產(chǎn)品受到干擾,諧波電流還會引起中線電流的超載,影響電網(wǎng)對電力的傳輸能力。此外,對交流電源的相位控制還會在電網(wǎng)上引起電流有效值的變化,導致電壓有效值明顯波動,這種電壓波動有可能引起照明裝置的閃爍。

為保證電網(wǎng)供電質(zhì)量和維護人類健康,國際電工委會員(IEC)TC77委員會編制了兩個適合于評價16A以下低壓設備對電網(wǎng)供電質(zhì)量影響的,分別是:

(1)IEC61000-3-2(1995)《電磁兼容,第3部分:限值,第2章:每相額定電流小于等于16A的低壓電器設備所引起的諧波電流發(fā)送限值》。

(2)IEC61000-3-3(1994)《電磁兼容,第3部分:限值,第3章:在低壓供電系統(tǒng)中,額定電流小于、等于16A設備的電壓波動和閃爍限值》。

其中IEC61000-3-2標準已經(jīng)等同地轉(zhuǎn)化為我國國家標準,GB1765.1-1998《低壓電氣及電子設備發(fā)出的諧波電流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并已正式出版。

從國際上看,IEC61000-3-2和IEC61000-3-3標準的出版是為了替代IEC在80年代初出版的IEC555系列的標準:

IEC555-1(1982)《家用電器及類似電氣設備在供電系統(tǒng)中產(chǎn)生的干擾,第1部分:定義》;

IEC555-2(1982)《家用電器及類似電氣設備在供電系統(tǒng)中產(chǎn)生的干擾,第2部分:諧波》;

IEC555-3(1982)《家用電器及類似電氣設備在供電系統(tǒng)中產(chǎn)生的干擾,第3部分:電壓波動》。

比較IEC61000-3系列與IEC555系列標準的名稱,不難看出新標準已擴大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從早先的家用電器和類似用途的電氣設備擴大到所有接在低壓電網(wǎng)中的電氣設備,其意義重大。遵守新標準的要求,可保證在低壓電網(wǎng)上的所有設備免受諧波和電壓波動的危害,及保護用電人員身體的健康。

在歐洲,歐共體幾乎是在國際標準出版的同時,將IEC61000-3-2和IEC61000-3-3同步地轉(zhuǎn)化成了歐洲標準,標準號分別是EN61000-3-2和EN61000-3-3。歐共體還規(guī)定從1998年7月1日強制執(zhí)行這兩個標準。此舉表明,與強制執(zhí)行其他電磁兼容性標準一樣,設備對電網(wǎng)供電質(zhì)量的影響也將成為國際貿(mào)易的重要砝碼,任何人不得掉以輕心。

2諧波電流的測試

依據(jù)IEC6100032及GB17625.1標準。

2.1諧波測量的數(shù)學基礎

按數(shù)學分析,任何非正弦的周期波形都可以用傅立葉級數(shù)表示:  

式中F0為直流分量。若進一步設

  

  sinφn=an/Hn

  cosφn=bn/Hn

則f(t)可改寫成  

因此,對非正弦周期性波形的測量,可轉(zhuǎn)變?yōu)閷ζ渲绷鞣至浚ㄈ绻兄绷鞣至康脑挘┖透鞔沃C波幅值及相角的測量。

2.2設備的分類

按標準要求,對不同的可用4種類別加以分類,不同類別的設備有不同的諧波電流限值。

A類指三相平衡(各線的額定電流相差不大于20%)的設備,及不屬于以下3類設備的其他設備。

B類指便攜式工具(特別是指手持式短時工作制電氣工具),但對于對稱控制的、短時工作制家電設備(如電吹風等)仍按A類設備進行試驗。

C類指包括調(diào)光設備在內(nèi)的照明裝置。D類指輸入電流有特殊波形的設備(如在輸入電路中有整流器及電容器,使輸入電流在每半周波內(nèi),至少有95%的持續(xù)時間是落在以為中心的區(qū)域內(nèi)),且輸入的有功功率小于等于600W(對大于600W的設備,仍按A類設備的限值考核)。

A類,C類和D類設備所引起的諧波電流限值分別如表1、表2和表3所示。對B類設備,標準規(guī)定取A類設備的1.5倍。

表1A類設備的諧波電流限值

奇次諧波次數(shù)最大允許的諧波電流值(A)
32.30
51.14
70.77
90.40
110.33
130.21
15h390.15×15/h
偶次21.08
40.43
60.30
8h400.23×8/h

表2C類設備的諧波電流限值

諧波次數(shù)用基波輸入電流的比例來表示的諧波電流最大允許值
22%
330×λ%
510%
77%
95%
11h39(h僅為奇次諧波)3%

注:λ是電路的功率因數(shù)

  對白熾燈照明裝置,如采用相位控制,觸發(fā)角不應超出145°。

表3D類設備的諧波電流限值

諧波次數(shù)每瓦允許的最大諧波電流(mA/W)最大允許的諧波電流(A)
33.42.30
51.91.14
71.00.77
90.50.40
110.350.33
13h39(h僅為奇次諧波)3.85/h0.15×15/h

注:“mA/W”限值適用于有功功率大于75W的設備,今后可能會降為50W。

2.3諧波電流測量

諧波電流測量分穩(wěn)態(tài)和暫態(tài)兩種:

(1)穩(wěn)態(tài)諧波電流測量

若諧波成分與基波的關系具有周期性變化的特點時,可進行穩(wěn)態(tài)諧波電流的測量,GB17625.1-1998標準中提到的限值適合于穩(wěn)態(tài)諧波電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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