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指令中國無一家企業(yè)完全過關
根據(jù)這兩項環(huán)保令,自2005年8月13日起,歐盟市場上流通的電氣電子設備生產商必須在法律意義上承擔自己報廢產品的回收費用。對2005年8月13日前投放市場所產生的電氣電子廢棄物的管理費用,將由市場上所有的生產者按其產品所占市場份額的比例承擔。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歐盟市場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lián)苯和多溴聯(lián)苯醚6種有害物質。
這兩項指令涉及的產品包括10大類近20萬種,而且大多屬于中國強勢出口機電產品,而廣東機電產品對歐出口貿易量占全國的1/3,直接受影響的出口額將超百億美元。
廣州電器科學研究院一份調查顯示,目前國內企業(yè)沒有一家完全通過這兩項指令。而根據(jù)指令要求,產品在進入歐盟市場時如被檢測出含有禁止使用物質,除要受到處罰外,還要承擔作為不良產品的市場回收產品廢棄處理等責任,其費用之大可想而知。
檢驗檢疫部門認為,當務之急是構建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監(jiān)控和風險預警體系。據(jù)透露,檢驗檢疫部門已計劃對廣東出口電子電氣產品使用ROHS限制使用的6種有害物質的情況進行摸底抽查,建立相關信息數(shù)據(jù)庫,研究建立出口電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監(jiān)控和風險預警體系。目前,檢驗檢疫部門已著手研究和制訂應對ROHS的配套檢驗監(jiān)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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