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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ITC認定三星高通未侵權(quán) 英偉達稱要上訴

作者: 時間:2015-12-17 來源:騰訊科技 收藏

  12月15日,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周一駁回了英偉達(Nvidia)的上訴,稱電子和并未侵犯其圖形芯片專利。

本文引用地址:http://butianyuan.cn/article/284466.htm

  2014 年9月,英偉達向美國ITC和特拉華州地區(qū)法院起訴,稱的部分手機和平板電腦侵犯了其專利,包括Galaxy Note Edge、Galaxy Note 4、Galaxy S5和Galaxy Note 3等智能手機,以及Galaxy Tab S、Galaxy Note Pro和Galaxy Tab 2等平板電腦。

  Nvidia表示,上述產(chǎn)品大部分使用了的移動處理器。英偉達請求ITC禁止三星銷售上述侵權(quán)產(chǎn)品,并通過法庭尋求損失賠償。

  今年10月,ITC法官托馬斯·彭德爾(Thomas Pender)裁定,三星并未侵犯英偉達的兩項專利權(quán)。盡管三星侵犯了英偉達的另一項專利權(quán),但這項專利是無效的。

  隨后,英偉達提起上訴,請求ITC重新審核彭德爾的裁定。本周一,ITC維持原判,認定三星和高通并未侵犯英偉達的專利。

  ITC有權(quán)禁止侵犯美國專利權(quán)的產(chǎn)品在美國進口。企業(yè)向ITC的投訴通常是為了阻止對方產(chǎn)品的進口,而在法庭的起訴則是為了尋求損失賠償。

  對于ITC周一的裁定,英偉達表示將繼續(xù)上訴。英偉達稱:“我們堅信,我們的專利是有效的,并且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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