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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評論:冤大頭英特爾

作者: 時間:2009-07-13 來源:商界評論 收藏

  反壟斷法反不了壟斷

本文引用地址:http://butianyuan.cn/article/96190.htm

  事實上,全世界的反壟斷法都存在一個公平與可操作性難以兼顧的悖論。微軟對桌面操作系統(tǒng)的壟斷人盡皆知,而這種行為對消費者利益的損害也是有目共睹。然而,依據現有的反壟斷法條文,歐盟僅能對微軟處以不到9億歐元的罰款。相比之下,數年來一直致力于技術創(chuàng)新的所接到的巨額罰單,實在難以體現法律的公平性。

  罪罰相當,是法律的一個基本原則。而反壟斷法,卻無法保證做到這一點。與被微軟的IE、Windows捆綁策略擊潰的Netscape相比,AMD如今的處境要好得多。至少,它與都是美國上市公司,基本屬于同一量級的對手。跟當年微軟的以大欺小相比,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惡劣程度,不可同日而語。

  利潤最大化,是上市公司永遠無法回避的企業(yè)目標之一。壟斷,則是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終極手段,也是企業(yè)很難擺脫的誘惑。糟糕的是,一家公司的市場行為,究竟是出于競爭的目的,還是反競爭的目的,有時很難界定。如果當年英特爾與PC廠商簽訂的協(xié)議中,提及的是800萬塊CPU,而非80%的采購量,對英特爾反競爭行為進行取證的難度,恐怕就要成幾何級增長了。

  而對于AMD們來說,反壟斷訴訟帶來的幫助實在有限。歐盟委員會歷時數年的努力,最后為AMD帶來的利好,不過是削減了英特爾2成研發(fā)費用而已。如果AMD仍然像之前那樣自甘人后,就是歐盟再罰英特爾10億歐元,恐怕也無濟于事。而寄希望于通過反壟斷行動,讓大公司們知難而退,則無異于癡人說夢。微軟十多年來的壟斷地位不倒,就是明證。

  當一家公司,已經膨脹到沒有任何競爭威脅,但隨便動一動,就可以壓死若干小企業(yè)的時候,唯一有效的反壟斷措施,也許就是將它強行拆分。而從今天的美國政府和歐盟委員會身上,我們似乎還沒有看到這種勇氣。

  奧巴馬最近提名的司法部反壟斷官員克莉絲汀•瓦尼,上任伊始就表示新一屆政府將在反壟斷問題上更加強勢。日前媒體廣泛預測,Google很可能成為美國新組建的司法部第一個反壟斷目標。美國政府能否再次完成1984年將AT&T公司大卸八塊的壯舉,令人拭目以待。不過,知名科技博客TechCrunch對此冷靜分析道,"在打破科技行業(yè)壟斷方面,市場往往比司法部表現得更好"。

  反壟斷之所以成為一個有趣的話題,很大程度上在于有時它的結果,與我們的直覺相互違背。當英特爾給我們帶來運算速度快20倍的4核中央時,微軟不失時機地獻上一款糟糕至極的操作系統(tǒng),讓硬件性能提升帶來的用戶價值消失殆盡;當英特爾還在想盡辦法扼殺它唯一的競爭對手時,微軟早已不用再冒類似的風險,因為它已經沒有同一量級的對手可以扼殺。

  我們發(fā)現,今天的反壟斷法是一部關于動作的法律,而不是一部關于狀態(tài)的法律。因為它說,壟斷不違法,利用壟斷地位打擊競爭對手才違法。在這個邏輯下,英特爾確實應該比微軟更受反壟斷人士的青睞,因為它還存在“犯罪動機”。

  當我們明白了為什么英特爾會收到更大的罰單之后,也需要清楚地看到,對于股東,甚至相當一部分用戶來說,微軟和英特爾都是好公司。他們,至少曾經,真誠地相信,自己的產品能夠給消費者帶來最大的價值,因此所有消費者都應該成為他們的用戶。當2002年比爾•蓋茨親自出庭,在9個州司法部長的壟斷指控面前為Windows產品辯護的時候,他的臉上清楚地寫著這些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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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英特爾 處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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